一、行政许可和审批的区别
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区别:行为对象不同。行政审批的行为对象是审批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主要是作为性的行为;行政确认则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等等。
二、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的关系
从逻辑学上分析,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之间是种属关系。行政审批是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不仅包含了行政许可,也包含了政府内部审批以及与审批相关的所有行政行为。比如在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也都包含着审批环节,这些行政行为,也都在行政审批的范畴之内。目前各地开展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只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是前期基础性工作。
三、行政审批的特点
一是行政审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规章委托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二是行政审批是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服务的;三是行政审批主要是为了限制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防止公民和法人对权利和自由的滥用;四是行政审批是一项权力,更是一种职责和义务;五是行政审批属于事前管理;六是审批权具有时效性;七是行政审批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全文4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