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面临辞职时,倘若所在企业未能支付相应的报销费用,这种情况便构成了劳动争议。在此情况下,作为劳动者,我们
首先应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则可考虑向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结束职业生涯后,雇主有义务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之际,一次性为其结算所有的工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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