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2、对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哪些细节
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以下注意事项:1、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2、所提交的材料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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