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时已经支付了定金却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定金通常是不予退还的。定金在法律上被视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措施,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拒绝签署主合同,则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拒绝签订合同,则应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购房过程中,一旦支付了定金,除非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否则定金一般是无法退还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并给予双倍赔偿。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确保债务得以履行而事先约定由其中一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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