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劳动者因拖欠劳动报酬而申请仲裁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仲裁时效期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纠纷起诉几年内有效
劳动纠纷三年内起诉有效。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劳动争议法院的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书、起诉书、证据材料,由法院审查立案;
2、进入庭审程序;
3、庭审结束后,法官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这叫一裁二审。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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