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1日起,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依据1568元/月执行,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依据2020元/月执行。自2020年7月1日起,苏州市又一次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进行上浮,将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2019年1493元的标准上涨到2020年1568元/月的标准,这是自2018年后的三年连续上涨。
失业金2020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现有法条规定,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所以一个月领取多少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等。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二、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苏州市区失业人员可登陆“苏州人社”微信服务号,点击底部菜单栏“在线办事”,进入“就业创业”板块,点击“失业保险金申请”,可在线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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