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嫁女有没有征地补偿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因结婚而迁出本集体的女性村民,只要没有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就仍有权承包原集体发包的土地。如果原集体的土地被征收,当然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二、征地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凯诺征地拆迁律师讲到,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分配给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安置补助费在需用统一安置时,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有其它单位安置,则支付给该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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