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可能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况,不同的人做了同样的一种不合法的行为,而且都被抓住了,但是他们面临的刑事处罚确是不一样的,可能有的人被多判了几年,赔多了一些钱。这是为什么呢,是法官判错了么。其实不然,这里涉及到的问题的是结果加重犯所面临的处罚也是比犯了同个罪行的人要严重的。那么什么构成了我们所说的结果加重犯呢。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现实生活的情况,其主要是同下列原因有关。
首先,成为结果加重犯涉及到实施了这个犯罪行为的人在犯罪的时候是怎么想的。比如一个人犯了杀人罪,他在杀人的时候到底是有所准备有所预谋,在事先做了充足的准备想一举就可以杀了别人。还是他压根就没有想杀死这个人,只不过是手抖一不小心就把别人杀了,他并不想这个死亡。以上这两种情况虽然都是把人给杀死了,但是一个是故意的,一个却是过失,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这个时候怀有故意杀人心思的人所判的刑罚会更重。
其次,成为结果加重犯还涉及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实施了这个行为后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两个人都跑去抢劫银行了,但是有一个人还没抢到钱就被警察抓了,而另外一个人顺利地抢到了两万,在跑路的时候被抓到。显然,虽然这两个人都去抢劫了,但是无疑这时候那个已经顺利拿到两万块的人会比一分钱都没拿到的人判的要重,两个人肯定不会是坐同样期限的牢房的。因此,对于犯了同样罪行的人在量刑的时候也会针对这个人做了这件事情而引发的后果,看后果的轻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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