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抵押权人房产二次抵押可能会面临债务不能被清偿的风险,且登记在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人需要承担的风险更高一些。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一、二次抵押贷款的风险
1、贷款利率高:
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二次抵押贷款因为银行或小贷机构所承担的压力、风险较大。因此在办理二次抵押贷款的时候,贷款利率向来都很高,且贷款利率是根据月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二次抵押贷款每月支付的贷款利率为贷款额度的5%左右。
2、申请额度不高:
二次抵押虽然手续简单,但所能申请到得额度并不高。根据规定,二次抵押贷款的额度不能多于抵押物原值减去原贷款的额度,一般情况下,所能申请到得贷款在减去原贷款额度的情况下还会大大折扣。
3、还款过程中还款日期不可协商:
二次抵押贷款在还款过程中银行要求较为严格,在还款过程中,一旦还款者不能还款,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将立即将二次抵押的抵押物进行拍卖,而不会给抵押者协商的机会。正因如此申请者需要注意还款时间,提前做好还款计划。
全文5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