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二次抵押的抵押权规定:房屋可以作为抵押品再次抵押,但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房屋本身的价值。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房产二次抵押的抵押权规定:房屋可以作为抵押品再次抵押,但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房屋本身的价值。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房 屋 抵 押 物 的 价 值 限 制
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除去侵害或赔偿损失。对于抵押物的侵害,抵押权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是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的权利可以分为停止侵害和排除妨害请求权,以及恢复原状或提供相当担保请求权。第二种情况是在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因此,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综上所述,房产抵押的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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