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照时是否需要提交前置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的答复
时间:2023-06-06 21:06:24 49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2009年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开展以来,一些基层工商所反映:《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验照材料中未要求提交前置行政许可文件的复印件,而省局在《关于开展2008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中则增加了(3)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的内容,因验照工作大都结合责任区巡查等工作进行,受客观条件所限,个体户无法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对于以上问题,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供各地验照时参考:

一、查验个体工商户前置行政许可文件的合法有效情况,是验照审查的基本内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把关。

二、个体工商户设立或变更时已经取得前置行政许可文件,其许可文件复印件已经归入登记档案,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不再提供复印件。工商部门在登记注册时尚未收集其有效许可证复印件的,应当在日常巡查和验照时予以采集。

三、对于现场无法查证是否已收集和归档的前置行政许可文件,经验证其许可内容与营业执照中核定的经营范围一致的,可不再收集许可文件复印件。验证许可文件合法有效性的情况应当记载于巡查检查记录中。

四、验照中发现前置行政许可文件已失效、许可事项有变动、许可内容与经营范围不一致的,工商部门验照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现场检查笔录的形式,明确记录其许可证失效或变动相关情况,并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五、相关前置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向工商部门抄告许可证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情况的,应当责令相关当事人停止相关经营活动、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验照时发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项目超越经营范围的,视情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项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其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其它职能部门查处取缔的,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抄告有权部门。

全文7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前置行政许可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验照时是否需要提交前置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的答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验照时是否需要提交前置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的答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