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典当是指房产所有者在以其所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向典当行借款,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本息,赎回房产的一种融资行为。这里,典当人并不需要将房产移交典当行占有,典当行也无权使用、收益该房产,而仅仅是限制其产权转移,将其作为清偿本息的财产担保,房产仍归原产权人使用。所以,现在所指的房产典当实际上就是房产抵押,其内涵与《民法》所定义的房产典当行为有本质的区别。
如何办理房产典当一般房产典当的过程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偿还本息、注销登记等环节。典当人必须将该房产的所有资料,如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购房发票、房产所有人(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完整地交给典当行审核并保管,由典当行实地看房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典当价格后,签署房产典当贷款合同和房产抵押合同,办理公证,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并拿到各项权证后,典当行即可向典当人发放房产典当贷款。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上述所有手续可在若干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杭州市国信典行要求如上手续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也就是说典当人可在7日内就可获得房产典当贷款,十分便捷。
在办理房产典当时,典当人应注意已经抵押的、被查封的、将要拆迁的房产是不能典当的;典当贷款到期后,典当人应及时办理续贷或还贷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归还贷款后,典当人应要求典当行及时注销抵押登记,拿回所有的房产资料,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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