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无效后动拆利益分配:双方互相返还。因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出卖方主张的房屋或宅基地使用费通常不会被支持,房款返还时是否支持利息,司法实践中通常从公平原则出发,认定房款利息及房屋升值导致买方的经济损失是否亦由出卖方补偿。在确定过错责任时也应将之考虑在内,即反悔一方应分担多一点的过错责任,这样更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4、违反法定形式;
5、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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