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在没有得到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买卖交易吗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范,那么农村地区那种尚未获得房产所有权证明证书的房屋是无法进行合法交易的。
具体来说,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的房地产是严禁上市流通的:
首先是以使用权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但其条件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司法机构以及行政部门若是基于法定程序予以裁决并查封的,或是通过其它形式对房地产的所有权进行了实质性的限制;
再者,依法实施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然后就是共同所有的房地产,并且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书面认可;接着是涉及到所有权争议的情况;
最后是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房产权益证明证书的,包括因各种原因导致证书暂缓颁发或者尚未办理等情形。
同时,在法律、行政法规等层面还规定了一些其它禁止上市的房地产情况。
在以上提到的种种情况中,农村缺少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正是被归类于第6条的范围之内,也因此无法进行合法的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小产权房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
关于小产权房,存在的显著特点便是缺乏相应的房产证,这就使得它们的物权属性难以实现更改。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可以理解为,这套住房的产权是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移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这份赠与协议从签订之日起便注定了无法得以执行,属于无效的协议。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建设方或者销售方本身并不具备对这类小产权房的完整所有权以及处分权限,这就导致他们在处理房产事务时的行为变得如此任一性,需要得到住宅所有者的最终认可才能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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