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生育保险医疗费用,需先有参保人个人垫付后,自出院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申请办理广州生育保险报销。
2、所属单位经办人携带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广州医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婴儿出生证明;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
5、政策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
2、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期间仍然缴纳生育保险;
3、生育期间所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广州生育保险新规定规定:
一、阴式分娩报销标准
1、一级医院3450元(住院2600元,产检850元);
2、二级医院3900元(住院2950元,产检950元);
3、三级医院4400元(住院3300元,产检1100元)。
二、剖宫产报销标准
1、一级医院4950元(住院4100元,产检850元);
2、二级医院5500元(住院4550元,产检950元);
3、三级医院6550元(住院5450元,产检1100元)。
三、严重高危分娩报销标准
1、二级医院6600元(住院5200元,产检1400元);
2、三级医院7850元(住院6250元,产检1600元);
四、妊娠3个月以上引产报销标准
1、一级医院17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
2、二级医院18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
3、三级医院20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
五、妊娠3个月以下人流报销标准
1、一级医院门诊440元,住院8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
2、二级医院门诊500元,住院9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
3、三级医院门诊600元,住院1000元(含术前检查费用)。
六、妊娠3个月以下药流报销标准
1、一级医院门诊440元;
2、二级医院门诊500元;
3、三级医院门诊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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