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者来讲,新到一家单位的时候,可能就想要尽快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对自己的利益也是一种保护。而要是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其实这个过程中也是涉及到一些问题需要注意的。那到底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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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注意不能与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2)解除合同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造成不利于企业的后果。
二、劳动合同不能解除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对于劳动者来讲,不仅是在最初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日后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要注意其中的一些方面的。那到底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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