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住所地,即是指公司的总部或者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营业场所,但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并且一这个公司住所应当是在为其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
要规定公司住所,最基本的理由就是在任何时候都能找到这家公司。从法律上来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作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二是作为诉讼管辖的根据;三是在一定意义上是公司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定场所。比如,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方面的文书,必须有一个可以送达的处所;公司将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供股东查阅,应当置备于公司住所等。
确定公司住所地的意义是什么
(1)确定诉讼管辖地。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公司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确定公司登记管辖。公司登记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公司以外,其他公司由所在市、县、区工商局核准登记。(3)确定债务履行地。我国民法和民法典都有相关规定,对履行地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所在地即为公司的住所。(4)确定诉讼文书收受的处所。诉讼文书无论以何种方式送达,对公司而言,均以公司住所地为诉讼文书的收受处所。(5)确定涉外诉讼的准据法。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按属人法原则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时,一般按公司住所来确定适用何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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