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职后是否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离职后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普通工人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员工可以在书面提议终止劳动关系后立即离职,并可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和办理辞职手续;未提前30天离职,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员工直接提交辞职信离职。在这个时候,这是非法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用劳动者的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的,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辞职。其中,试用期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雇主有义务支付工资并办理辞职手续。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p>(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劳动者可能遭受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年限支付给劳动者工人已在该单位工作,且标准为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文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