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预售项目简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6、河北省固定资产项目核准证;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正;
8、土地使用权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1、按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在25%以上的证明;
12、开发企业与银行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
13、商品房预售方案(说明预售商品房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施工进度、价格表);
14、施工合同、总平面图;
15、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业主临时公约、招议标备案文件;
16、预售房产预测绘成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