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倒闭了没注销还欠税怎么办
1.面对公司倒闭且未注销仍欠税的情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首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在此过程中,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相对简化,向税务机关提供被投资企业的破产公告,即可办理投资资产损失的报批手续,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相应损失。
3.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若该投资无所得,则不涉及所得税处理。
4.公司倒闭后,其欠税问题并不会因公司注销而自动消失,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欠税,并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清缴。
二、破产企业欠税债权怎样申报清偿?
破产企业欠税债权的申报与清偿需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
1.税务机关需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税收债权在企业破产清偿顺序中享有优先权,仅次于破产费用和职工债权。
3.在清偿过程中,税款及其滞纳金(计算至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应一并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并享受税收优先权。
4.然而,税务机关对破产企业作出的罚款则被视为除斥债权,不纳入破产债权范畴。
5.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税务机关对破产企业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应予解除,执行程序亦应中止。
三、破产企业共益债务如何申报清偿?
破产企业共益债务的申报与清偿问题涉及管理人在破产过程中对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处理。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此类合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2.若管理人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对破产企业有利,则因此产生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费用将构成共益债务。
3.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且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均不足以清偿时,按照比例清偿。
4.在申报和清偿共益债务时,管理人应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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