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出具的担保书。
3、上年度收入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
4、住房情况证明。新就业人员:由工作单位和市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并到企业所在区(开发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领取《住房情况协查通知单,到市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5、工作关系证明。属劳动关系的,由工作单位出具经所属地人社部门备案的《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属事业单位的出具聘用关系证明。
7、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温馨提示:
1、新就业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父母未享受住房保障,或已享受但该新就业人员未作为其父母家庭成员共同申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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