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后的劳动争议诉讼只能由劳动者申请,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但争议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的不服,他们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后的以下劳动争议诉讼只能由劳动者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办?
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您有以下几种救济途径:
1. 提起上诉:如果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会受理并审查裁决书的合法性。如裁决书存在明显错误,人民法院可能会撤销或部分撤销裁决书。
2. 申请再审:如果您认为劳动仲裁裁决书有严重错误,可以在裁决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新的裁决。
3. 寻求调解: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的收入较低或者经济困难,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或寻求律师帮助。
总之,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您可以通过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寻求调解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总之,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尝试通过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寻求调解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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