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不拿房子拿钱怎么算?
1、拆迁不拿房子拿钱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的补偿金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人所有。
被拆迁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同住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或安置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3、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
由拆迁人将特种支票送达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综合上面所说的,旧城改造在拆迁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很多的补偿,而且不同的拆迁情形所涉及到的内容就会不一样,但只要合理、合法得到拆迁者的认可,那么一般就不会引起各种矛盾,所以,拆迁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二、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有区别吗?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有区别,具体的区别体现在安置房更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安置房办理产权更麻烦、安置房在获得后一般需要等待五年左右的时间才可以上市交易、购买安置房比购买商品房需要支付的房款少等。
1、质量问题
安置房一般利润有所限制,开发商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以至于安置房的质量与商品房会存在差距。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数量上少之又少。
2、产权问题
安置房大多都是小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如若政府出台政策,就很可能需要缴纳。并且,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障的。
3、交易问题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公民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被拆迁通常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若被拆迁方选择的补偿方式是产权置换,那么被拆迁方可以获得安置房。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被拆迁方可以自行选择补偿方式,拆迁单位不得干预。当然,补偿方式是可以协商确定的,但是在协商的时候,拆迁方不得强制性要求被拆迁方选择货币、或者是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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