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一、邻里婚外情女子索要分手费
一对男女邻居发生婚外情,女方在分手后持一张6万元欠条要求对方还钱。近日,此案在通州法院开庭时,原告秦女士坚称二人是普通邻居,是为帮被告曹某做生意而借款。面对曹某提供的多份证据,秦女士只得撤诉。
秦女士与曹某比邻而居,各自都有家庭。2010年,二人发生了婚外情。为了能与秦女士一起生活,曹某曾起诉离婚未果。去年9月,秦女士与曹某发生矛盾后结束了三年的婚外情。分手时,秦女士要求曹某出具欠条,写明欠她6万元,三个月内还清。到期后,曹某因未按约定支付,被秦女士告上法庭。
庭审中,秦女士与曹某的妻子情绪都十分激动,两人大打出手。曹某称,欠条中的6万元并非借款,而是在秦女士的逼迫下承诺给她的分手费。秦女士对此坚决否认,坚称双方仅是普通邻里关系,当初为了帮助曹某做生意,出于好意才出借。
第二次开庭后,曹某提交了十份视频及录音证据。在视频中,秦女士与曹某动作亲昵,且在二人聊天当中,秦女士说双方分手,但这几年不能白搭进去,6万元算分手补偿。秦女士还在视频中说曾为曹某堕胎。令人诧异的是,所有的视频及录音均发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当法院将所有视频及录音送达给秦女士时,秦女士嚎啕大哭,称不该与曹某保持多年不正当关系,既毁了自己,也破坏了原本幸福的家庭。
二、索要分手费属于敲诈勒索吗
索要分手费的行为是否属于敲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没有达到数额标准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被索要分手费的一方也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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