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种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然而,分手费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一方提出索要分手费,另一方自愿支付这笔费用,在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法律是不禁止的,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有效的。但如果在签订分手合约时,一方是欺诈、胁迫的手段让对方签下约定支付分手费协议,则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另外,分手费不属于敲诈勒索,但如果以此为由威胁要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因此,如果要回分手费,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最好按照赠与的方式进行处理,实际支付相应款项后,还应保留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