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为一个住宅小区做促销活动,在开盘当日推出了一个面向客户群体的营销方案。
方案一:凡在开盘日签订购房合同的客户,均可以事受免交年的物业管理费、送价值千元的冷暖空调一台和新马泰旅游。该销售优惠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前来购买,在优惠期间销售住宅,实现销售收入1600万元,推出空调总价值10万元,优惠的物业管理费合计为4万元,送出的旅游团票价值26万元。
方案二:公司采取折扣的方式,优惠2.5%,直接送价值40万元的折扣。
这个案例涉及营业税中视同销售情况。在方案一中公司直接给业主免交物业管理费用,免费赠送空调和旅游,这些免费赠送的实物和劳务要视同销售,在销售商品房的同时送实物和劳务,等于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所以要将所赠送的实物和劳务的价值加到房屋的销售收入中,合并缴纳营业税,则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600+40)×5%=82万元。
在方案二中公司将实物和服务优惠的价值直接作为购房折扣,在成交价中抵减,则可以直接按折扣后的金额作为营业额,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600-40)×5%=78万元。方案二只是修改了优惠方式,由赠送实物转换成直接折扣就节省了营业税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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