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诉讼是指股东个人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中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向公司或其他人所提起的诉讼。它与股东自己诉讼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万面:
(1)两种诉讼产生的根本不同。股东代表诉讼源于两个万面:一方面是股东作为股份所有人即出资人的地位;另一方面是股东作为公司代表人的地位,而股东诉讼仅因其是出资人的原因。
(2)两种诉讼指向被告不同:股东代表诉讼指向范围较为广泛,被告既可以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或职员,亦可以是公司外的第三人;而股东作为公司的特定概念,其诉讼仅依其股东权展开,被告可以是公司或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但不能是公司以外的第三人。
(3)二者诉讼目的即维护利益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中,因违法行为侵害的是公司的利益,股东是间接受害者,股东行使代表诉讼权维护的是公司的利益,而股东自己诉讼的目的是为自己本身利益。虽然说维护公司利益也间接维护了股东利益,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
(4)两者所受限制不可为了防止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权利的行使有限制和要求,而股东诉讼无该限制。
(5)两种诉讼结果的归属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判决结果归属于公司,若胜诉,则该股东与其他股东一起分享该结果而得利益,若败诉,则该结果对公司及其它,股东均有既判力,不得再就同一事实提起诉讼,而股东诉讼无论胜败,均由其本人来承受结果。
一、股东可以起诉自己的公司吗
可以起诉自己的公司,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公司法也赋予了股东起诉公司的权利。股东权利除分红权、表决权、异议回购权、之外,股东还享有撤销权。股东的撤销权具体表现为针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事宜以及董事会的相关行为侵犯了股权权益或违背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时,股东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具体情形如下: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时,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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