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有:
1.被告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而股东集体诉讼的被告是公司本身。
2.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而股东集体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本身的利益。
3.胜诉后利益归属不同。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利益归属于公司,而股东集体诉讼胜诉后利益归属于股东。
二、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有:
1.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因管理层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则是因侵犯股东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2.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在直接诉讼中,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代表诉讼中,被告则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并非任何股东都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一定时期内连续持有或当时持有若干比例股份的股东才符合原告资格。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滥用代表诉讼制度而购买或受让股份。
三、股东发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责任
股东发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责任有:
1.胜诉时股东的权利
原则上讲,股东所提起的代表讼诉如果成功,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对其诉讼费用予以补偿。此种费用之补偿鼓励了那些为公司利益而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公平的、合理的。
2.败诉时股东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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