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违反合同约定的可以进行退房,不违反合同约定的一般不能退房。开发商应当保证房屋的户型结构、质量和装修等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合同约定样板房仅作参考的,购房人对差异应当有合理的预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