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产假规定,对于每位女性员工来说,在其生育过程中均享有基本的98天产假,这其中包括产前的15天休息以及产后的83天休息时间。
若产妇在分娩过程中遇到困难,则可额外获得15天的产假;
而对于那些生育了多胞胎的母亲们,她们每多生育一个孩子,便可额外再享受15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