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月1日起实施,加班工资也随之发生变化。日前,不少网友向深圳新闻网记者反映,不知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记者今天从深圳人社局获得了权威计算方法。
深圳人社局有关负责人透露,2012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自2月1日起调至1500元/月,对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劳动者,其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也应相应调整为1500元。加班工资算方法具体为:
(一)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天×150%
(二)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天×200%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天×300%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加班工资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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