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劳动者没有过错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社会平均工资三倍计算。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如果没有限制,工人可以支付12倍以上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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