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2-17 14:21:37 3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维修基金的建议;

2、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维修基金的建议。

一、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呢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同时也是业主委员会的义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2、负责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3、与业主大会选品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6、督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前八项是对业主委员会具体工作内容的描述,第九项则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进行了兜底。业主大会可以通过决定或者决议的方式将部分职责赋予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二、物业费超过1元是否违规

物业费超过1元不违规。通常一级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就是1.00元/平方米每个月。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管费的收取大都从购房之日起的次月1号开始,未入住或长期未住的业主须交纳除生活垃圾清运费以外的其他物管费,不同的小区规定可能不同。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三、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包括如下:

1、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服务项目并不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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