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教师产假有多少天
国家没有单独的规定出教师具体的产假,所以教师都依靠通用的来享受产假。依靠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当女职工生育应享受98天的产假,在这98天的基础上另外产前可以进行15天的产前休假,对于难产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15天产假。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查看各地的计生条例规定会有更为具体的介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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