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办理离职证明吗
仲裁期间,可以办理离职证明。劳动者仲裁之后根据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如果判决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劳动双方持续履行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仲裁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规定的别的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吗劳动争议案件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争议的一方主体,有权就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但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不过这需要根据仲裁的规定进行,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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