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问题赔付多少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最高可以得到十倍赔偿,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一、商品质量问题赔付多少
商品质量问题赔付多少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最高可以得十倍赔偿。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二、商品质量问题向哪个部门投诉
商品质量问题向当地的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以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选择到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法律授权的组织进行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发现质量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反映投诉,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三、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怎么办
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找经销商退货或者换货,如果经销商不同意退换货的,可以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销售者出售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n(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n(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n(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n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n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n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