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第423号令发布实施了,这对进一步保证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刻认识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有利于它的贯彻实施。
一、什么是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必要时依法予以处罚的执法行为。
二、《条例》的立法目的
(一)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
《条例》所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总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劳动保障方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劳动保障部也发布了一系列配合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部门规章。目前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颁行了劳动保障监察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这些对调整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作为一种国家干预行为,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的强制性手段,目前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劳动保障监察履行的是政府的一项公共职能,其监察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必须依法进行,这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20世纪以来,国际劳工组织先后通过多项有关劳动监察方面的公约及建议书,例如《劳动监察(健康机构)建议书》(1919年)、《工商业劳动监察公约》(1947年)等。这些劳动监察方面的国际公约,为各国规范劳动监察立法提供了可借鉴的标准,推动和促进了国际社会保护劳工这一弱势群体立法的发展。
(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劳动法》要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保障关系尚不规范,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屡有发生,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十分严重。国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并对其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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