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总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仲裁所交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劳动关系、工资等证明材料,双方当事身份信息等其他。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
4、社保缴纳证明;
5、工资条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知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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