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无效的租赁合同效力是属于合法房屋的租赁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是房屋产权不合法,如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无证小产权房以及其他限制交易的房屋,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非法建筑物不得出租,但对于历史遗留的合法小产权房可以进行出租。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依法办事以及依法出租房屋的相关概念,已经走进了我们公民的人心,但是不能够由于相关的房地产概念,就已经锁住思想,因为房地产租售同权的政策已经正在影响着各个地区,效果也是比较显著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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