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8种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
(一)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二)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三)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四)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五)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六)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
(七)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
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商品房网签合同丢失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已做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原商品房网签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已做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后除上述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全文8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