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员工有没有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转让,老员工被辞退,可以得到补偿。
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以年为单位,每增加一年,支付一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6个月以下的,支付半月。如果是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在其所在地的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的时候,此时按照三维平均工资进行支付,上限为12年。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的月工资,距离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进行计算。
一、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登报;
2、注销社保;
3、注销国、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注销银行账户;
6、注销印章,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
二、公司的债务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和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仲裁;
4、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公司股权转让员工一般没有赔偿。但公司股权转让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公司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公司转让三种方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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