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是税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经济补偿金按税后给予的话就构成重复征税了,所以经济补偿金是税前的。
辞退员工补偿按照税前来补偿,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经济补偿金超出了当事人上一年度工资3倍的,就必须交纳经济补偿金,所以在领取到经济补偿金后,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申报个税。
一、税前工资与税后工资的区别
1、税前工资
每家公司的工资形式不一样,有些公司只有工资,没有其他任何补贴,有些公司分为基本工资、绩效、补贴等。不管公司是以什么样的名义发放这些资金,只要是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包括加班费、年终奖等;或者是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都是要综合来看的,这些资金的总和就是俗称的税前工资。
2、税后工资
税后工资是税前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再减去个税得到的,即:税前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后工资。税后工资就是有些人所说的到手工资,其实是到帐工资。
二、税前还是税后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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