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期间,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或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一、租房有住宅安宁权吗
租房有住宅安宁权。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在我国,公民的住宅安宁权,受法律保护。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否则出租人应承担违约金”。
二、公租房承租人死亡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三、疫情影响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在房屋租赁期间,若有以下几种情况,租客可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原因;
2.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
3.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
4.不定期租赁。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解除合同。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在几种特定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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