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一、业委会可以不报备吗?
1,业委会的权利来源于业主大会的授权、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而履行,而并不是依政府职权备案产生而履行。2.业主委员会的备案隶属告知性备案。备案机关接受备案并不是对业委会成立的核准、确认。所以业委会可否备案才具有主体资格在国内基本大方向是能够。当然在事实上履职时是很不方便,没公章可用等。
二、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怎么产生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的产生是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物业管理小区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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