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宁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补缴申报表》
《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补缴申报表》
机关单位在编人员的,调令或任职文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
职工人事档案材料(验原件)
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文书(验原件)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个人补缴社会保险申报表》
二、济宁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济宁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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