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州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补费资格表的纸质原件
1.原临时工:
(1)原劳动(计划)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招用临时性用工相关资料;
(2)用工协议或原始工资单等原始材料和有效证件。
2.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1)本人职工档案;
(2)主要审查招用固定工人审批(登记)表;
(3)招用合同制工人审批(登记)表和劳动合同书;
(4)以及相应调资表等。
二、德州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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