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如下:
(一)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四)过错责任原则;
(五)公平原则。
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了行为责任。并未明确规定结果责任,但在理论上可以通过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来加以确认。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全文4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