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之际,投保人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以下三种有效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且实用的途径,投保人可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对话并达成合理且双方满意的赔偿方案;其次,若协商无果,投保人还可选择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对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最后,若前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投保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