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庆长假的结束,加班工资又成为许多职工关心的话题。
昨日,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在今年这个特殊的国庆长假里,如果8天都在加班,3倍加班工资就可以拿4天,比以往国庆加班多拿1天3倍工资。
据介绍,在8天长假中,有4天为法定节假日,即10月1日、2日、3日、6日,10月3日中秋节调至6日,其余4天为公休日调休。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工作,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此外,针对一些单位以过节费或月饼、水果等实物来冲抵加班费的现象,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过节费或实物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无需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因此,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用过节费来代替加班工资。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节日期间加班而没有领取加班费,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过节费算工资还是福利
一、过节费算工资还是福利
1、过节费是属于工资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是属于津贴和补助,是属于工资福利的一种,是可以计入工资总额。
2、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标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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