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不是由消费者提起的,公益诉讼针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出诉讼,被告若败诉,赔偿金将归国家而非个人所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本解释。
一、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主体:
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是其自身的职责。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福利组织:社会福利组织是指非政府组织和组织,不以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以社会福利为主要目标。公民社会需要通过公共领域的公共沟通来实现。没有人有权说我的代表,我有限制,我可以实现。因此,公益诉讼应该更多地通过动员、沟通和教育来实现公共利益;
3、个人:或个人,一般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中的特定主体。
二、给孩子报培训班被骗了怎么办
给孩子报培训班被骗了通过消费者协会来解决,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具体内容是:
1、培训机构不退相关费用的,一般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2、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全文6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